- 編號:11363
- 書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問答
- 作者:宋瑞霖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03年5月
- 入庫時間:2003-5-29
- 定價:10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目錄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1.國務院為什么要專門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應急條例》?
2.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指導思
想是什么?
3.近年來我國發生了哪些重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
件?
4.近年來世界上發生了哪些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5.什么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哪些特征?
6.國務院在什么時候設立全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指揮部?指揮部是如何組成的?其職責是什么?
7.國務院衛生等有關部門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應當
女口何做好工作?
8.省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在什么時候設立?
誰擔任總指揮?職責是什么?
9.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衛生等部門在突發事件發生
后應當如何做好工作?
10.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遵循什么樣的方針和貫
徹什么樣的原則?
11.突發事件的應急儲備工作由誰負責?所需經費
如何解決?
12.如何開展突發事件有關內容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13.突發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理是否實行責任制?
14.對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醫療衛生人員和作
出貢獻的人員以及致病、致殘、死亡人員實行
什么樣的優待政策?
15.什么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突發事件應急
預案有什么要求?
16.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17.在什么樣的情況下應當及時對突發事件應急預
案進行修訂,補充?
18.政府及衛生等部門應當如何做好突發事件的防
范工作和增強對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
19.突發事件預防控制體系應當怎樣建立和保證正常
運行?
20.對突發事件的監測與預警工作有什么具體的要求?
21.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如何保證應急物資的儲備?
22.政府應當如何做好急救醫療網絡的建設?
23.應當如何做好醫療機構與醫護人員處置突發公共
衛生事件的培訓工作?
24.為什么要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報告制度? ,
25.省級人民政府在多長時限內報告突發事件?向
誰報告?
26.省級人民政府在哪些情況下必須履行報告的責任?
27.監測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單位在多長時
限內報告突發事件?向誰報告?
28.衛生部門接到監測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
單位的報告后應當怎么辦?
29.各級政府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在多長時限內
向上級報告?
30.為什么不允許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如
何界定隱瞞、緩報、謊報行為?
31.地方政府和衛生部門在向上級機關報告的同時
是否應當開展核實、確證等工作?
32.衛生等部門應當如何做好突發事件的通報工作?
33.國家為什么要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舉報制
度?
34.對哪些情況可以報告、舉報?舉報是否有獎勵?
35.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如何對待報告、舉報?
36.突發事件信息發布為什么要做到及時,準確、
全面?
37.突發事件發生后怎樣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
38.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應當遵循哪些程序?
39.怎樣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40.由什么機構負責突發事件的技術工作?
41.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有哪些職責?
42.怎樣對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及時宣布為法定傳
染病?
43.我國把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列為甲類傳染病了嗎?
44.衛生部規定對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進行法定管理
具體是指什么?
45.應急預案啟動前后政府有關部門有什么職責?
46.突發事件發生后怎樣保障物質供應和運送
47.怎樣理解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緊急調集
權?
48.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必要時能對人員進行
疏散或者隔離和封鎖疫區嗎?
49.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可以對食物和水源采
取控制措施嗎?
50.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突
發事件應采取哪些現場控制措施?
51.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有什么要求?
52.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指
定的專業技術機構進入突發事件現場有哪些權
利?有關單位和個人有什么義務?
53.對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
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國務院衛生行
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是什么?
54.交通工具上發現傳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應當怎
么辦?
55.交通工具上發現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怎么辦?
56.涉及國境口岸和入出境的人員、交通工具、貨
物、集裝箱,行李、郵包等需要采取傳染病應
急控制措施的,怎么辦?
57.醫療衛生機構對因突發事件致病的人員應當怎
樣辦?
58.醫療衛生機構內是否應當采取衛生防護措施防
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59.什么是密切接觸者?什么是醫學觀察?醫療衛
生機構是否應當對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采取
醫學觀察措施?
60.醫療機構收治傳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應當怎樣
報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到報告后怎么辦?·
61.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應當怎樣動員社會力量防
治傳染病?
62.為什么要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采取
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
63.當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等突發事件時政府對
轄區內的流動人口可以采取哪些控
制疫情的措施?
64.為什么對傳染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
離、早治療?
65.怎樣在資金上保障因突發事件致病、致殘的人
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
66.對傳染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的配合
義務是怎樣規定的?
67.當前應當采取哪些措施做好農村非典型肺炎防
治工作?
68.條例中規定的法律責任有哪些7
69.條例規定的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主體有哪些? ,
70.條例規定的行政法律責任有哪些形式?
71.地方政府及其衛生部門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
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應當承
擔什么法律責任?
72.政府及其部門未按規定完成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
需物資的生產,供應,運輸和儲備的應當承擔什
么法律責任?
73.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對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不
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應當
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74.衛生等部門在突發事件調查、控制、醫療救治工
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應當承擔什么法律
責任?
75.政府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應當承擔
什么法律責任?
76.醫療衛生機構在突發事件預防與處理過程中存在
違法行為的應當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77.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違反
有關義務應當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78.對在突發事件發生期間實施散布謠言,哄抬物價
等擾亂社會秩序、市場秩序的行為應當如何處罰?
7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對追究妨害預防、
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行為的刑事責任作
了什么具體規定?
二、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
1.衛生部什么時候制定了《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
治管理辦法》?主要內容是什么?
2.對“非典”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
作應當怎樣進行?
3.“非典”防治工作應當堅持什么樣的原則?
4.“非典”防治工作實施什么樣的監督管理制度?
5.應當如何做好“非典’’的群防群控工作?
6.對參加“非典”防治工作的醫療衛生人員和作
出貢獻的人員以及致病、致殘、死亡人員實行
什么樣的優待政策?
7.應當如何開展“非典”防治經驗和科學研究技
術的合作與交流?
8.單位和個人在“非典”防治中的基本義務和權
利是什么?
9.“非典疫情的報告主體和報告時限有什么要求?
10.報告“非典”疫情應當如何做到真實、及時和
準確?
11.衛生部門應當如何做好“非典”疫情的通報工
作?
12.衛生部門應當如何公布“非典”疫情?
13.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防治“非典”工作需要履
行哪些具體職責?
14.應當怎樣防止醫源性感染、醫院內感染,實驗
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的擴散?
15.應當如何對被“非典”病原體污染的污水,污
物、糞便進行處理?
16.發現“非典”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時應當怎么辦?
17.當“非典”暴發、流行時應當怎么辦?
18.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現“非典”疫情或者接到
疫情報告應當采取什么措施?
19.“非典”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等是否
有義務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采取
的預防控制措施?
20.“非典”病人死亡后其尸體應當怎樣處理?
21.交通工具上發現“非典”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怎
么辦?如何對國境口岸和入出境人員、交通工
具、貨物,集裝箱、行李、郵包等采取“非典”
應急控制措施?
22.定點醫療機構怎樣收治病人或者疑似病人?
23.發熱門診和隔離觀察室怎樣收治可疑發熱病人?
24.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都必須設立預防保健組織或
者人員嗎?
25.醫療機構應當履行哪些職責?
26.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怎樣做好防護工作,防止
感染?
27.對流動人口中的病人、疑似病人怎樣處理?
28.醫療機構收治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怎么收費?
29.醫療機構怎樣購買醫療防護用品、藥品和醫用
器械?
30.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對哪些事項進行監督檢查?
31.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在監督管理方面有什么職責?
32.《辦法》對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的法律
責任有哪些規定?
33.《辦法》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及其
人員的法律責任有哪些規定?
34.《辦法》對有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規定?
附: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2003年5月9日)
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
(2003年5月1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1989年2月2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
(1991年12月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1986年12月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
(1989年3月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1998年6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預
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
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3年5月14日)